“如果破解四色定理失败,黎鸣先生愿按照协议,文明地进行自杀;如果破解四色定理成功,方舟子先生愿按照协议,文明地进行自杀……”有“哲学乌鸦”之称的黎鸣,8月9日在博客抛出了这份生死对决协议,回击方舟子的质疑。(《信息时报》2006年8月16日)
二十世纪前,欧洲有决斗的传统。决斗,固然源于意见不和,请人证明,以枪法高低,决定生死。有的文人,为争夺心爱女人,不惜用此方式解决男人间的“爱情独占权”。没想到,一大把年纪的黎鸣先生,创造性地将“决斗”引进中国,并甘愿争当第一个有“中国特色”的决斗者——为科学而与质疑者决斗。
黎鸣先生决斗的决心,固然令人钦佩。如今,肯于为科学献身的,已经不多见;勇于为科学自杀的,除黎老先生外,恐怕这个世界上,断然难以找出黎鸣第二。我的疑问是:黎鸣此举是在为科学而决斗吗?
回答这个问题之前,有必要厘清的是:科学问题需要决斗吗?科学在成为科学之前,存在争议,有时甚至是强烈的争论,不足为怪。事实上,真理(科学)正是在论争中不断认识并剔除谬误的。换言之,没有争论、没有被误解,也就没有科学发现。可见,通过正常的论争,科学见解方面的异议,可以被消除,根本用不着武力解决。相反,假如科学家遇到争端,喜欢用决斗方式解决,恐怕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愿意去从事科学研究了,因为这是一条不归路嘛。再则,如果科学界决斗成风,试问我们这个世界上,活着的科学家,能有多少人?
“杀鸡焉用牛刀。”同样,科学争端,哪里用得着决斗这种陋习?现在,我们可以讨论黎鸣事件了。既然科学问题没必要决斗,为何黎鸣还要大造舆论,向方舟子先生发出自杀挑战?这个挑战书,果真是为科学而不惜献出生命吗?
我看未必。不久前,黎鸣先生曾在其博客中大骂儒学。中国人都知道,虽然儒学不等于国学,但国学中包括儒学,却是不争的事实。黎鸣先生声称用老子的“三生万物”学说,可以不用任何现代化的工具,轻而易举地证明“四色定理”。然而,黎鸣先生也许忘记了,儒道两家,在本质上是相通的,历史上,我国历来有“外示儒术,内用老黄”的传统。不敢想像,一个把儒学骂得狗血喷头的人,转过脸来声称用老子的理论证明了世界数学难题,这不是自相矛盾,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鄙薄。
退一步说,黎鸣先生根据老子和康德的学说证明“四色定理”,也不是不可能。但是,在你对“证明”秘而不宣之前,公众有权对你这个玄而又玄的证明声言,表示怀疑。老先生担心不良学者剽窃自己的成果,不是没有道理。问题是,你造的舆论已经这么大了,谁还敢,或者说有能力将你黎氏证明据为己有?明知被剽窃的可能性几乎为零,却不停地卖乖,甚至于和方舟子“文明自杀”。如果不是心虚,何必如此要挟质疑者?
几年前,一个哲学专业的研究生跟我说,哲学家都是疯子,当时我不信。迄今为止,我仍然不信。一个真正的智者,既不会为科学问题发狂,更不会不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。只有个别为名所累的“哲学家”,才会追求这种一鸣惊人的闹剧效果!别闹了,黎先生,揭开谜底足够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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